國家獎學金申請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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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組織領導
(1)成立國家獎學金初評工作領導小組(以下簡稱領導小組)
(2)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(以下簡稱評審辦),具體負責國家獎學金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,辦公室主任由曾硯兼任,辦公室設在學工處(教學樓209),咨詢投訴電話:027-86531016。
二、評審范圍與獎勵標準
(1)國家獎學金獎勵對象:特別優秀的在籍學生。
(2)獎勵標準:8000/人/年
三、評審依據
嚴格按照附件3《武漢科技職業學院國家獎學金量化評分表》打分(簡稱量化評分表),并且學習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排名均位于前10%(含)的學生,才有資格申請專科生國家獎學金。
四、評審程序
(1)教務處提供各專業成績前10%的學生名單。
(2)輔導員推薦候選名單:學生向所在班級輔導員提出申請,輔導員根據量化評分表,推薦一名候選人,并指導候選人填寫附件1《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、附件2《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》。
(3)報送材料:量化評分表、附件1、附件2及獎狀證明材料的紙質檔和電子檔報送,同時紙質檔材料需輔導員簽字。
(4)評選審核:由學工處領導審核材料,報主管院長審批。
(5)校內公示及報送材料:經評審后,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,無異議,批準獲得國家獎學金。